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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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楚雄州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是楚雄州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承担着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始终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的方针,积极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近年来,始终围绕党委工作中心、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切实加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积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统战理论研究再上新台阶。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州委统战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统战部长会议和州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在州委的正确领导和省委统战部的精心指导下,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和钉钉子精神、工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扎实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坚持“夯实基础、突出重点、注重创新”工作理念,坚定不移抓班子带队伍,着力推动中央关于统一战线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工作安排、州委具体要求的贯彻落实,为全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凝聚了智慧和力量。

一是州委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坚强有力。州委始终高度重视统一战线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统一战线的决策部署,州委常委会13次研究统战工作,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宗教工作理论方针政策,组织召开全州统战部长会议、州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3次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州委杨斌书记深入州委统战部、州民宗委调研指导,肯定工作成绩,勉励统战干部,提出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全面梳理和排查统一战线各领域特别是民族宗教领域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强化调查研究,制定防控预案,进一步健全完善统一战线制度机制。州委统战部认真履行统一领导州民族宗教委的职责,以及领导州工商联党组、州侨联党组,指导州工商联、州侨联、州社会主义学院工作职责,着力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

二是多党合作事业呈现新局面。出台并认真贯彻《楚雄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意见〉工作方案》等系列制度,认真抓好“三个文件”精神落实落地。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率先出台民主党派机关“三定”方案,确定48名州级民主党派代表人士,高质量完成民革、民建、民进3家州级民主党派换届。支持民主党派更好履行职能,持续组织开展“同心工程•助力双柏脱贫攻坚”,向对口楚雄州脱贫攻坚民主监督的农工党江苏省委和农工党云南省委报告工作,组织各民主党派开展对口县市脱贫攻坚民主监督。

三是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不断提质扩面。高规格召开楚雄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推进会,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加强主动对接汇报,到国家民委汇报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工作,并加大与省民宗委的对接,持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水平。将“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列入楚雄州8项民生工程,持续推动创建工作成果转化,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四是宗教领域总体保持和谐稳定。将2020年定为“宗教工作督查整改巩固深化年”,坚决全面彻底抓好中央、省委宗教工作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五是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深入推进。出台认真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实施意见》,扎实抓好“扶企业激活力专项行动”和“实施民营经济发展攻坚工程”各项措施落实,引导民营经济人士争做“四个典范”,最大限度激发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创新创业活力。认真落实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举措,健全完善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扎实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口。非公有制企业贷款担保资金理事会顺利改制。持续推进“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楚雄行动,截至10月底,累计参与企业917户,投入帮扶资金8.06亿元,成效明显,被全国工商联等四部门联合表扬。

六是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不断加力。认真传达学习全省网络人士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第一时间向州委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在深层次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召开了全州网络人士统战工作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席会议。举办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专题培训班,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主题活动,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和列名联系制度,按照“六有”标准推进县市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现县市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全覆盖。召开了州知联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指导州知联会和各分会开展好各类活动,支持和引导党外知识分子深入开展“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主题教育活动。

七是对台工作有序开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召开了全州对台工作会议,印发了《楚雄州台办2020年对台工作要点》。进一步深化楚台合作交流,台湾绿宝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楚雄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总投资3.5亿元的工业大麻种植加工项目合作协议。严格因公赴台审批管理,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因公应邀赴台审批程序的通知》,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贯彻落实云南省促进云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若干措施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提高惠台利民政策举措实效。认真做好涉台信访和投诉协调工作,深入台资企业走访调研,组织开展困难台胞台属走访慰问。

八是海外统战和侨务工作扎实开展。认真贯彻落实“根”“魂”“梦”的新时代侨务工作主线,扎实开展“一法两办法”的宣传贯彻,切实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华侨华人捐资兴办社会公益事业,着力推进“归侨侨眷关爱工程”,创新基层为侨服务平台,着力推进基层侨务工作延伸进社区,积极拓展同海外侨商侨团的联谊工作,持续拓展华文教育和对外交流,不断扩大楚雄的美誉度。

九是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强化培训培养。制定落实《楚雄州统一战线2020年“六支队伍”培训计划》,分类举办培训班18期(次)、共培训1700余人(次)。9月在州委党校举办了为期5天290余人参加的全州统一战线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培训班。11月在中南大学举办全州党外代表人士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班。选派4名年轻一代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到浙江大学培训,选派3名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到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培训。二是执行好党外干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推荐、管理工作。

十是宣传调研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一是切实加强宣传工作。持续抓好州委统战部微信公众号、网站的维护和信息更新,投资2万余元对网站进行提升改版,并顺利进入楚雄州“一部手机治理通”新媒体宣传大平台;加大与楚雄点击网络融媒合作力度,阅读量逐年倍增,融媒合作迈出坚实步伐;突出抓好新闻线索订单约稿制和信息任务分解,积极向中央和省级媒体上报信息,在《中国统一战线杂志》发表文章4篇,信息工作连续二年荣获全省第一殊荣;开展《中国统一战线》杂志“学刊荐刊”活动,积极开展网络知识竞赛和开展主题宣传,组织参加省委统战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知识网络答题活动,取得参加人数位居全省第2的好成绩,强化了统一战线领域思想政治引领。二是抓紧抓实调研工作。编印了理论研究及调研年选,切实在调研工作“深挖井”上着力,组织开展重点课题调研,高质量完成《端好统战调研饭碗—费孝通先生“禄村”“易村”调研及其启示》课题调研,被省部作为理论创新成果上报中央统战部。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们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系列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引导民主党派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主动战斗在第一线,指导宗教界抓实抓细各项疫情防控举措,帮助民营企业用好用足各级党委政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引导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以及全州广大统一战线成员捐款捐物,坚决打好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积极动员全州统战系统深入调研、建言献策,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滇中崛起增长极、现代农业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作出统战贡献。完成了各项支出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办公室

负责内外联系及日常协调工作,承担督查工作。承担公文处理、有关文稿起草。负责会务、信访、档案、财务、接待、后勤保障、国有资产管理、审计、保密、离退休老干部、保卫、社会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统战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部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遴选和管理。承担州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宣传调研科

负责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承担统战工作重要文件、重要文稿起草工作。组织协调统一战线重要调研活动,协调部机关、各级统战部门和有关研究机构开展综合性课题调研。对统战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负责统一战线新媒体平台建设与运营。负责统一战线宣传工作,组织协调统战部门和统战系统开展宣传活动。联系并利用各种社会宣传媒介宣传统一战线。协调开展统一战线舆情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舆情引导和应急处置。

3.干部党派工作科

负责党外人士的培养、选拔、考察、推荐等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统战干部培训工作。负责部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协助各民主党派州委、州民族宗教委、州工商联、州侨联进行干部管理。做好协助管理县市党委统战部部长工作。指导州社会主义学院培训工作。联系各民主党派,反映意见建议。贯彻落实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做好民主党派州委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职能的相关工作。协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4.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科

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调查研究无党派人士工作并提出政策建议,支持无党派人士发挥作用、加强自身建设。调查了解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动态。推动落实党外知识分子相关政策。负责楚雄州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日常工作。联系、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了解思想状况,反映意见建议。协调、指导有关单位和人民团体、统战团体、社会组织等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5.民族宗教经济工作科

开展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对重要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指导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督查。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了解贯彻落实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开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反映意见建议。组织推动工商联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光彩事业。联系州工商联。

6.台湾事务工作科

督促检查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情况。负责两岸经济、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等各领域的交流访问事宜。负责引进台资项目配套资金的甄选、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台商投诉法律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台湾同胞捐赠和我州公民因私赴台的管理工作。负责我州因公赴台交流立项审批和行前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台胞、台属工作,推动落实台胞回祖国大陆定居有关政策。

7.海外统战和侨务工作科

负责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侨务工作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涉侨地方性法规草案。联系香港、澳门及海外有关团体及代表人士,联系、培养新生代代表人士。指导各县(市)和有关部门开展涉侨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承担涉侨投诉协调服务工作。承担管理侨务行政事务,指导全州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工作,负责华侨回国定居复核工作。统筹全州华文教育、涉侨文化交流工作,开展交流合作。参与拟订涉侨引资引智政策法规,指导引进侨资侨智工作。负责州海外联谊会日常工作。联系州侨联。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4人,包括临时工1人,公益性岗位3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0年度收入合计609.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4.96万元,占总收入的96.0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24.10万元,占总收入的3.96%。与2019年总收入662.61万元,对比总收入减少了53.55万元,减幅8.08%,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省委统战部工作经费补助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0年度支出合计617.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4.53万元,占总支出的80.03%;项目支出123.42万元,占总支出的19.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与上年总支出663.25万元相比减少45.3万元,减幅6.83%。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省委统战部拨入各项统战及宗教工作经费补助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4.53万元。与上年431.88万元对比增加62.65万元,增幅14.51%,增加的主要原因:1、2020年调入2人,人员经费增加;2、政策性调整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统筹外部份退休费等人员经费支出442.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44%;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2.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56%。人均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6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3.42万元。与上年231.38万元对比减少107.96万元,降幅46.6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省委统战部拨入各项统战及宗教工作经费补助减少。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民族宗教工作,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培训工作,海外统战、党外人士补助、加强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工作、统战系统信息化建设、无党派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和统战宣传调研等领域统战事务工作。各项目均已完成当年工作目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4.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66%。与上年530.88万元对比增加54.08万元,增幅10.19%,增加的主要原因:1、机构改革人员增加,相应人员经费增加;2、政策性调整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0.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31%。主要用于中共楚雄州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支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培训工作支出;海外统战、党外人士补助;加强民主党派工商联工作支出;统战系统信息化建设支出;无党派党外知识分子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和统战宣传调研等领域统战事务工作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5.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0%。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及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部份工资发放、死亡退休人员抚恤金发放、退休人员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27.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2%。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4.住房保障(类)支出21.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7%。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20万元,支出决算为9.24万元,完成预算的128.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89万元,完成预算的196.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5万元,完成预算的79.6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发生一次大修,运行维护费增加。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2.36万元,增长34.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2.00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38万元,增长288.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0.6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发生一次大修,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9万元,占63.79%;公务接待费支出3.35万元,占36.2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8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统战工作、民族宗教工作、调研、扶贫攻坚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3.3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3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外相关部门来我州考察、调研的接待费;各县统战部门来我部协调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2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3万元,降幅7.3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州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压缩一般性公用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资产总额102.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08万元,固定资产75.4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6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6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2.19 

23.08 

75.44  

0 

0 

  0 

75.44 

0 

0 

3.67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及支出4.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中不涉及专用名词。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1年9月17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21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