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战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09-29来源:转载点击:6130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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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战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服务,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服务,为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服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全州统一战线工作在州委的坚强领导和省委统战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统战部长会议、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为重要抓手,坚持“夯实基础、突出重点、守正创新”工作理念,扎实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着力推动中央关于统一战线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工作安排、州委具体要求落细落实,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楚雄新征程凝聚了思想共识、汇聚了发展力量。

州委统战部始终认真履行统一战线工作职能,充分发挥统战部“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始终把做好统战工作作为事关全州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长治久安的大事来抓紧抓实,用实际行动推动了统一战线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

始终坚持发挥法宝作用,党对统一战线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一是坚持高位推动,确保责任在肩。一年来,提请州委常委会12次研究统战工作,认真履行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推动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决策部署、省委工作安排、州委具体要求落实落细落地。二是强化谋划部署,确保谋划精准。组织召开全州统战工作会议、州委对台工作会议及2次统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研究部署统一战线各项工作任务。三是完善工作格局,确保形成合力。全面履行统一领导州民族宗教委的职责,以及领导州工商联党组、州侨联党组,指导州工商联、州侨联、州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等部门职责,将统一战线工作纳入县市大比拼考核内容,纳入州委政治巡察内容,大统战工作格局构建取得新成效。

始终站稳政治立场,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政治基础不断夯实。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凝聚政治共识。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作为统一战线各级各类学习培训的主题主线和“第一议题”,把学和做结合起来、知和行统一起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之以恒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统战干部、引领统战成员、指导统战工作。二是强化政治引领,铸牢思想共识。深入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计划”和“党外代表人士政治能力提升培训计划”,扎实开展楚雄州统一战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五个一”主题活动,召开全州各界人士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座谈会,支持民主党派开展学习中共党史学习教育、“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主题教育活动,激励引导无党派人士、非公经济人士、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宗教界人士开展“学党史、感党恩、跟党走”系列活动。三是强化《条例》落实,凝聚奋进共识。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主体责任,组建州级宣讲队伍,开展宣讲380余场次,实现了州县乡全覆盖。举办各级各类《条例》培训班60余场次,实现统战干部、乡镇村社干部、统一战线成员“三员”全覆盖。组织全州统战系统4.7万人参与《条例》知识网上答题,参与人数居全省第二。向全州247家单位3689人赠阅《条例》读本,进一步扩大了统战工作和《条例》的社会影响力。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对10县市委和高校党委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情况开展督查,确保《条例》在楚雄落实落细落地。

始终把准任务要求,高素质参政党建设迈出坚实步伐。一是认真抓好“三个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按照“四新”“三好”要求,进一步推动关于参政党建设、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组织发展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工作经验在中央统战部调研座谈会和全省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二是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协助州级民主党派健全完善理论学习、民主决策、民主生活会、述职和民主评议、内部监督等制度机制,指导州级民主党派深入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统筹推进农工党、九三学社楚雄州委的换届工作,不断提高民主党派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三是支持民主党派更好履行职能。召开2021年楚雄州民主党派工作座谈会,积极创造条件,搭建发挥作用平台,力促多党合作事业迈出新步伐。积极支持和协助民盟中央、民盟省委到楚雄州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调研工作,启动实施统一战线凝心聚力“十四五”行动和“同心工程·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助力“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始终围绕工作主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加速推进。一是强化政策支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制定并落实《中共楚雄州委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努力将楚雄州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方案》《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的实施办法》《楚雄州贯彻〈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实施细则〉行动方案》等文件,科学编制楚雄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加大对县市和州级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常态化。二是抓实创建工作。持续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成果,积极向上争取示范创建单位名额和项目,争取省级项目资金8920万元,深入实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引领工程81个,推进创建工作工程化、项目化、实体化。精心筹备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全力推进楚雄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建设,着力抓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使用。年内,永仁哲林实业有限公司拟命名为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大姚、南华两个县被命名为省级示范县,17个单位被命名为省级示范单位,楚雄师院被命名为省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全州评选命名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家庭141户。三是加大宣传教育。加强与中央和省级、州级主流媒体宣传合作力度,发出楚雄声音,讲好楚雄故事。组织开展青年歌咏比赛、书画摄影展、彝语快闪、百米彝绣展等活动,教育各族干部群众唱响“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时代主旋律。四是抓实抢救保护。积极争取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项目、世居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项目和“百名人才”培养项目,编撰《中国彝医药典籍病症用药》,出版《民族节日志》,促进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五是创新治理体系。精心承办川滇六州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跨区域协作第二次联席会议,做好建党100周年、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COP15大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十次党代会等重要节会期间的民族宗教领域安保维稳工作。

始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宗教领域保持和谐和顺。一是强化制度机制保障。共创建国家级和谐寺观教堂4所,省级和谐寺观教堂16所,州级和谐寺观教堂203所,占宗教活动场所总数415所的53.7%;宗教活动场所“五进”活动共完成385所,占具备条件宗教活动场所总数399所的96.5%;2名教职人员获全省宗教界践行“四条标准”模范教职人员称号。二是强化分析研判和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工作。三是着力抓好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整治工作。

始终把握“两个健康”主题,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创新发展。一是强化对工商联党组的领导。制定出台《楚雄州民营经济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关于做好我州县市工商联换届工作的意见》,加强统筹指导,目前已有8个县市完成了工商联换届工作,其余2个县市年内可以完成。全省首家完成对乡镇商会的全面改革,有效实现乡镇商会去行政化。二是强化思想政治引导。制定并落实《组织开展以党史为重点的“四史”宣传教育深化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工作方案》《楚雄州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状况综合分析研判机制》《关于创建楚雄州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基地的实施方案》,引导民营经济人士争做“四个典范”,以“守法诚信经营,坚定发展信心”为重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创建21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率先在全省启动“万企兴万村”楚雄行动,动员606户民营企业参与行动,累计投入资金1000余万元,创建“万企兴万村”示范点10个,工作经验在全省“万企兴万村”行动启动会上作交流发言。三是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印发《关于在楚雄州工商联系统所属商(协)会中建立统战工作联络员制度的通知》,实现了对州、县市工商联所属商(协)会以及乡镇商会统战工作联络员选派的全覆盖,有力推动统战工作力量和统战工作向商(协)会组织有效覆盖。四是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实施《楚雄州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暂行办法》等系列文件,落实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深化“放管服”改革,畅通利益诉求“直通车”平台,着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五是强化纾困惠企力度。抓牢“金融赋能民企”工作,落实“民企+国投+担保+银行”合作共赢融资发展新模式,帮助企业协调贷款8.909亿元,有效解决融资难题。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解难题”“千企百会调研助发展”活动,共计走访企业和商协会725家,收集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487个,现场解决和答复330个,反馈相关职能部门已解决和答复109个,问题办结率90.14%。

始终坚持大团结大联合主题,统战各领域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有新加强。制定并落实《楚雄州统一战线2021年“六支队伍”培训计划》,分期举办统一战线各级各类培训班22班(次)、共培训2300余人。结合各级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认真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推荐、管理工作,不断夯实统一战线人才基础。二是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创新发展。召开州知联会第二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和州新联会第一次会员大会,扎实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力新阶层·楚雄新力量”品牌活动,高质量完成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队伍调研省级试点工作。目前,全州知联会组织达到13个,会员992名,知联会组织实现州县市全覆盖;创建省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实践创新基地5个,州县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组织实现全覆盖,发展会员560名,创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作用发挥日益显现。三是对台工作稳步推进。召开州委对台工作会议,深入分析研究部署新时期对台工作。深入贯彻落实“75条措施”,落实落细惠台政策。积极开展台胞台属帮扶、引导、联谊活动,走访慰问台胞台属、黄埔遗孀、抗战老兵、台资台企,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四是海外统战和侨务工作迈上新台阶。全省首家举办海外华文教师线上培训班,积极做好侨资企业联系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为困难归侨侨眷送温暖—送医药”活动,向16名困难归侨侨眷发放困难补助和慰问金2.5万元,组织开展2期瑞典华裔青少年“亲情中华·为你讲故事”网上夏令营活动,争取49万元实施7个侨联事务项目,基层侨务组织和侨胞之家提前3年实现全覆盖,建立全省首个涉侨纠纷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成功承办全省侨联项目工作总结会议和全省侨联系统涉侨纠纷多元化解试点工作总结会议。

始终坚持“夯实基础、突出重点、守正创新”工作理念,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是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坚定不移抓紧抓实全面从严治党楚雄行动,切实扛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三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注重结合实际,搭建平台载体,深入开展“四万三进”活动,坚持“两个紧密结合”,践行一线工作法,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主题活动,抓实“十个一”教育活动,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不务虚,真正实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四是抓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工作。高标准设立标兵标杆,切实在“看齐标兵、做实标杆、突出重点、夯实基础”上下功夫,确保统一战线各项工作进入全省前列。五是加强信息宣传调研工作。积极履行调查研究职能,推行“三题化”研究法,高质量完成《嵌入式民族交融的“西和实践”》等26件成果,其中《费孝通先生“云南三村”调查的调研及启示》等多件成果被《中央统一战线》《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等重要刊物刊发,《端好统战调研饭碗—费孝通先生“云南三村”调查的调研启示》《2020楚雄州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及调研年选》2部调研成果受到省委统战部广泛好评。扎实开展宣传工作,加强与“云南统一战线”、《楚雄日报》、“点击楚雄”等媒体合作,年内共在合作媒体刊发稿件478件,融媒合作访问人数达120.9万人次。“楚雄统一战线”网站访问人数达2427万、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达4.7万多人。全省统一战线首家开展“讴歌新时代统战心向党”主题征文活动,评选表彰16件主题鲜明、文质俱佳的优胜作品。截至10月底,全州统一战线被省委统战部采用刊发稿件311篇,位居全省第二,楚雄统战辨识度不断增强。

面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全州民族宗教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组织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积极开展“建言献策—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活动。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正面舆论的宣传教育引导强,发挥全州统战系统网络媒体平台作用,转发防控知识2700人次,发放疫情防控宣传资料3000余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中共楚雄州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下设7个科室,分别是:

1. 办公室

负责内外联系及日常协调工作,承担督查工作。承担公文处理、有关文稿起草。负责会务、信访、档案、财务、接待、后勤保障、国有资产管理、审计、保密、离退休老干部、保卫、社会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统战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部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遴选和管理。承担州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 宣传调研科

负责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承担统战工作重要文件、重要文稿起草工作。组织协调统一战线重要调研活动,协调部机关、各级统战部门和有关研究机构开展综合性课题调研。对统战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负责统一战线新媒体平台建设与运营。负责统一战线宣传工作,组织协调统战部门和统战系统开展宣传活动。联系并利用各种社会宣传媒介宣传统一战线。协调开展统一战线舆情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舆情引导和应急处置。

3. 干部党派工作科

负责党外人士的培养、选拔、考察、推荐等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统战干部培训工作。负责部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协助各民主党派州委、州民族宗教委、州工商联、州侨联进行干部管理。做好协助管理县市党委统战部部长工作。指导州社会主义学院培训工作。联系各民主党派,反映意见建议。贯彻落实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做好民主党派州委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职能的相关工作。协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4. 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科

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调查研究无党派人士工作并提出政策建议,支持无党派人士发挥作用、加强自身建设。调查了解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动态。推动落实党外知识分子相关政策。负责楚雄州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日常工作。联系、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了解思想状况,反映意见建议。协调、指导有关单位和人民团体、统战团体、社会组织等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5. 民族宗教经济工作科

开展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对重要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指导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督查。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了解贯彻落实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开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反映意见建议。组织推动工商联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光彩事业。联系州工商联。

6. 台湾事务工作科

督促检查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情况。负责两岸经济、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等各领域的交流访问事宜。负责引进台资项目配套资金的甄选、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台商投诉法律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台湾同胞捐赠和我州公民因私赴台的管理工作。负责我州因公赴台交流立项审批和行前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台胞、台属工作,推动落实台胞回祖国大陆定居有关政策。

7.海外统战和侨务工作科

负责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侨务工作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涉侨地方性法规草案。联系香港、澳门及海外有关团体及代表人士,联系、培养新生代代表人士。指导各县(市)和有关部门开展涉侨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承担涉侨投诉协调服务工作。承担管理侨务行政事务,指导全州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工作,负责华侨回国定居复核工作。统筹全州华文教育、涉侨文化交流工作,开展交流合作。参与拟订涉侨引资引智政策法规,指导引进侨资侨智工作。负责州海外联谊会日常工作。联系州侨联。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5人,主要是临时工1人,公益性岗位4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度收入合计747.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3.56万元,占总收入的96.8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3.80万元,占总收入的3.18%。与2020年对比,2021年全年收入增加了138.30万元,增幅22.71%,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正常退休2人,财政追加职业年金记实补助预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度支出合计73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6.72万元,占总支出的72.15%;项目支出203.33万元,占总支出的27.8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2020年对比,2021年全年支出增加了112.10万元,增幅18.14%,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省委统战部补助统战专项资金55.5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6.72万元。与上年494.53万元对比增加32.19万元,增幅6.51%,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录用1名选调生,正常退休2人,财政追加职业年金记实补助预算,人员经费增加30.3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72.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4.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27%。人均公用经费支出2.5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3.33万元。与上年123.42万元对比增加79.91万元,增幅64.75%,主要原因是2021年省委统战部补助统战专项资金55.5万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民族宗教工作,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培训工作,海外统战、党外人士补助、加强民主党派工商联工作、统战系统信息化建设、无党派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和统战宣传调研等领域统战事务工作。各项目均已完成当年工作目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3.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1%。与上年584.96万元对比增加138.60万元,增幅23.69%,增加的主要原因:1、机构改革人员增加,相应人员经费增加;2、政策性调整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1.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95%。主要用于中共楚雄州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支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培训工作支出;海外统战、党外人士补助;加强民主党派工商联工作支出;统战系统信息化建设支出;无党派党外知识分子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和统战宣传调研等领域统战事务工作支出。

2. 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0%。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及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部份工资发放、死亡退休人员抚恤金发放、退休人员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 卫生健康(类)支出29.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7%。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23.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8%。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10万元,支出决算为8.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14万元,下降12.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89万元,下降15.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5万元,下降7.3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有关规定,不断强化节约型机关建设力度,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中的审批程序进行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接待次数;公车改制后车辆编制减少,日常工作中严格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0万元,占61.73%;公务接待费支出3.10万元,占38.2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统战工作、民族宗教工作、调研、脱贫攻坚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3.1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1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外相关部门来我州考察、调研的接待费;各县统战部门来我部协调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0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8万元,增幅3.6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相应公用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中共楚雄州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资产总额304.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8.33万元,固定资产241.5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4.9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2.6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6.1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购办公设备。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五)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21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