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晓倩,1991年1月生,彝族,2014年10月参加工作,党外人士,大姚县司法局办公室主任,2022年获评楚雄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2018年以来,长期从事局机关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工作,四年来,大胆工作、认真履责,及时研究提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进机关”的各项推进措施,常态化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知识测试、编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宣传折页、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展示墙等,创造性抓好单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在基础工作比较扎实的前提下,县司法局成功打造了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进机关的试点。2022年11月,大姚县司法局创建云南省第四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通过了省级公示。朱晓倩以朴实的工作作风,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始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发挥好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