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外人士先进事迹】大姚 丨刘永:助人为乐,感动身边人

日期:2022-12-19来源:本站原创作者:大姚点击:5177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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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普通而平凡,他是一名80后,是一名律师,一名法律援助者,是一名辅警,也是一名新的社会阶层人士。

2012年9月,刘永被聘为大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一名辅警,在事故中队协助民警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自2013年6月起,他被安排与司法局退休的一名老同志、全国优秀司法调解员获得者王以光同志,负责全县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他始终秉承“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坚持依法调解、服务基层法治建设的理念,投入了百分之百的热情和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2013年至今,8年来,他共调处办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1800余件,涉案金额达6000多万元,调处成功率达93.5%,提供免费咨询1000余人次,为人民群众节约诉讼成本400多万元。因工作成绩突出,2017年初被大姚县司法局聘为法律援助工作者,2017年至今,被大姚县司法局聘为法律援助工作律师;2020至2021年连续两年被大姚县人民法院聘为“大姚县人民法院特约人民调解员”,2022年9月获评大姚县第三届道德模范(助人为乐模范)。

回首过去,他依然记得从事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工作的第一天。一个对事故调解一知半解的“门外汉”。看着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及身体承受的痛苦,还有他们在事故发生后,为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赔偿争得面红耳赤的时候,他的内心也在受煎熬,多希望自己能帮到他们,哪怕只是一点点。在工作中,看着师傅熟练调处各种交通事故,对当事人提出的法律问题对答如流,看着当事人双方满意的调解结果,他第一次觉得司法“化腐朽为神奇”的魔力。但是从未系统学习过法律知识的他,深感工作的压力,深知只有不断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才能够适应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于是刘永同志主动报名参加了法学专业的成人高考,经过长达3年的不懈努力和拼搏,终于获得了法学专业本科文凭。不记得多少个日日夜夜,多少个节假休息的艰辛苦学,心中只有一个信念,就是要学习更多的法律法规知识,才能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做好服务。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在2020年通过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于2021年4月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为更好服务好广大人民群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工作中,他多年如一日,把群众当亲人、把工作当生活、为群众解决纠纷的执着和追求,印证了他在日常调解工作中耐心、细致和一丝不苟的敬业精神,践行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点点滴滴。在调解工作中,他不仅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政策与法律相结合,更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从“情、理、法”三方面入手,以服调解、以德调解。在对一卷卷调解档案、一次次回访历程,无不见证着他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显著业绩。有人说:“人民调解工作是和稀泥、是搅拌机、是两面脸。”但他却对人民调解工作有着全新的理解,只有用亲情去调和、用事实来搅拌、用法律和道德做脸面,才能用耐心加细心,做好每一起纠纷的调解工作,最终得到案结事了。